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
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21〕7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申报方式
资助范围
1、授权后资助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发明专利前十年年费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发明专利前十年年费资助的企业,需确保企业名称已被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收录,且申报资助的发明专利已享受相应年度的年费减缴(减缴比例不限),需已缴清相应年度的专利年费,并处于有效维持状态。
申请日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一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二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三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四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五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六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七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八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九年年费;
申请日在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第十年年费。
1、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2、2020年PCT专利申请量≥50件,同时2020年国外发明专利授权量≥10件的单位;
3、2020年首次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
商标注册日(或签发日)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的国外注册商标。
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或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超过5000万元的申请人。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5日至8月17日。
2、资助金申报表上传时间:2021年7月5日至8月31日。
优先资助认定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认定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公布的企业名单;
2、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试点单位的认定参照市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单位名单;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确定参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网址:http://jxj.beijing.gov.cn/jxdt/);
4、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库(网址:http://xwqy.gsxt.gov.cn/);
5、从事新冠肺炎快速检测试剂、疫苗、创新医疗器械、特效治疗药物或防疫相关产品生产研发的企事业单位,需主动向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告知相关情况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82612006-3/601/603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至18:00
网上咨询QQ群: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交流2群1032502150
电子邮箱:
zizhu@zscqj.beijing.gov.cn
窗口咨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2层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大厅7号窗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避免窗口人员聚集,建议申请人尽量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咨询)
窗口服务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附件
2022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申报指南
各区知识产权局、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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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北京大学新燕园校区科技开发部副部长、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晓强等一行9人,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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